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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新站首页>>读者指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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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1.凡入馆者必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读者凭学校所发本人一卡通或图书馆所发借阅证进馆。

3.雨天,请读者把所携带雨具存放在图书馆大门外指定地方,不能携带入馆。

4.正确使用储物柜,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

5.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6.保持馆内肃静,维护馆内清洁。

7.爱护书刊,爱护公物,严禁在书刊和公物上乱涂乱画。

8.经过出口通道时,防盗系统如发出报警信号,必须配合值班人员检查。

9.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接乱拉电线,不乱用电器。

10.为确保安全,图书馆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违者重罚。

11.留心观察消防指示灯位置、消防安全通道走向、消防器材放置地点。

12.遇到突发事故,冷静沉着应对,及时报告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撤离。

13.每次离开图书馆时务必带走所有个人物品。


储物柜使用管理规定

读者可以带笔记本、草稿纸和笔进入图书馆各书库、阅览室,所携带雨具及书包、非本馆书籍等分别存放在本馆门前雨具存放处和各楼层储物柜内,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储物柜只供当天到图书馆的读者使用,不作他用。

2.储物柜内只准存放书籍、书包等物,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不准在柜中存放食品、饮品、违禁物品和腐蚀性强的物品。

4.本馆免费为读者提供储物柜,读者可凭一卡通开箱使用,但不视为本馆保管物品。所存放物品如有丢失,本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储物柜只可在本馆开放时间内(上午8:00—晚上10:20)使用,不能将物品存放过夜。每晚10:20,储物柜自动开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箱内物品。

6.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储物柜相关部件,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借书规则

(一)基本要求

1.本校教职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凭一卡通借阅书刊资料;其他读者凭借阅证借阅书刊资料。

2.读者所借书刊,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本馆将按规定处理。

3.读者应妥善爱护和保管所借书刊,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4.在校读者工作调动或毕业等原因离开学校前,以及校外读者不再需要本馆服务时,须将所借书刊资料全部归还,方予办理离校(馆)手续。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可借阅中文图书 20 册,外文图书 10 册,借期三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期 45 天。

教职工还可外借期刊合订本 2 册,借期两周。

2.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借阅中文图书 10 册、外文图书 5 册,借期两个月。

3.考研学生复习考研期间可借阅中文图书 20 册、外文图书 6册,借期两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两个月。

4.函授学员、短期培训班学员可借阅中文图书 5 册,借期三个月。短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不足三个月者,须在培训结束前清还。

5.校外单位人员可借阅中文图书 5 册,外文图书 3 册,借期三个月。

(三)借书应注意的事项

1.读者借出书刊前应认真检查,如有批划、污损、缺页等现象,须向工作人员反映,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若还书时工作人员检查所借书刊有上述现象,不管是否本人所为,均按照《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2.读者借书必须到借书处办理手续,否则按私自取走书刊处理。

3.鼓励读者使用自助借还书设备。

(四)借书逾期处理规定

为了加快图书流通,对借书逾期作如下规定:

1.一个月内每册每天支付违约金 0.1 元。

2.逾期一个月不还者,除要支付违约金外,还将停止借书三个月。


一卡通、借阅证使用规则

1.一卡通或本馆发给读者的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借还书处挂失,停止该证使用。挂失前借出的书刊由本人负责。一卡通补办新卡后,本人应到图书馆借还书处恢复使用权限。

2.借用别人一卡通(借阅证)进馆者,持卡(证)者和授卡(证)者各停止借书一个月。

3.借用别人一卡通(借阅证)借书者(不管本人同意与否),持卡(证)者和授卡(证)者各停止借书三个月。

4.拾到别人的一卡通或借阅证来借书者,按私自取走书刊处理。

5.借阅证挂失一个月后,可予以补发;如有冒借,须分清责任后方予补发。补发借阅证须交工本费。借阅证补办后,原借阅证又找回者,须把旧证交回借还书处注销。如将旧证转授他人使用者,停止借书六个月。

6.读者终止使用借阅证,须把借阅证交回本馆注销。


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

(一)损毁书刊(如批划、涂改、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书刊原价付 50%的赔偿金,不到 1 元,按 1 元计。如损毁程度较严重,需加工整修始能继续流通者,按书刊原价赔偿,并须交加工费 5 元。

(二)严重损毁或遗失书刊,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同时每册交加工费 5 元,且被损毁的书刊不予退给。否则按下列规定赔偿:

1.1987 年后出版的图书,复本数 2 册,按原价 7 倍赔偿;复本数 3 册,按原价 5 倍赔偿;复本数 4 册以上,按原价 3 倍赔偿。期刊或报纸合订本按原价 10 倍赔偿。

2.1987 年(含 1987 年) 前出版的图书,复本数 2 册,按原价30 倍赔偿;复本数 3 册,按原价 15 倍赔偿;复本数 4 册以上,按原价 10 倍赔偿。期刊或报纸合订本按原价 15 倍赔偿。

3.多卷书或多册(集)书,各卷(册、集)书上有标明价格的,按所损毁或遗失的该书价格计算赔偿率;原书以成套定价的,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平均每册计算。赔偿率按本办法第(二)条第 1、2 款规定计算。

4.遗失或损毁图书保存本,分别按第(二)条第 1、2 款最高倍数赔偿。遗失或损毁多卷集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格或平均每册价格 30 倍赔偿。

5.读者遗失的书刊赔偿后,从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且无损缺时,可把原书退回本馆,凭赔偿收据退还所赔款。

(三)剪裁、撕割、拆毁书刊,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同时每册交加工费 20 元。否则按下列要求赔偿:1987 年前出版的图书、报刊,分别按原价的 40 倍、20 倍赔偿;1987 年后出版的图书、报刊,分别按原价的 10 倍、15 倍赔偿。如是多卷书或多册(集)书,各卷(册、集)书上标明价格的,按该书价格计算赔偿率;原书以成套定价的,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平均每册计算。

(四)遗失、损坏书刊,应及时向借书处报告,并在两个月内办清赔偿手续。过期不办者,暂停其借书权利。如遗失或损毁书刊是逾期未还的,还要进行逾期处理。

(五)凡私自取走书刊资料,或未经办理借出手续携书出馆者,交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书库(阅览室)管理规定

中文书库借阅规则

1.本书库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索书。

2.若长时间离开及闭馆,请读者将个人物品全部带出书库。

3.请勿携带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需要外借的图书,请读者将其拿到一楼借还书处办理借出手续。

6.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7.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8.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外文书库借阅规则

1.本书库图书实行全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索书。除外文期刊外,其余图书均可

外借。

2.若长时间离开及闭馆,请读者将个人物品全部带出书库。

3.请勿携带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需要外借的图书,请读者将其拿到一楼借还书处办理借出手续。

6.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7.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8.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保存本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是我馆入藏各类图书的保存本,不予外借。

2.库内图书实行开架阅览,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参考工具书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实行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美术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实行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柜内书刊请工作人员打开后

取阅。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馆领导批准,并押证、登记,贵重画册不

予复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福慧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实行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现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报刊实行全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读者凭借阅证入室自行取阅,并于本室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读者每次只能取阅一本报刊,阅后请按封面上的架号将报刊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

5.如需将报刊带出室外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登记,并当班归还。

6.请读者爱护报刊资料,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安静。


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室。

2.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3.阅后请将报刊放回原书架或制定位置。

4.室内报刊合订本教师可外借两册,借期14天;学生不外借。画报及报纸合订本概不外借。

5.如需复印报刊资料,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登记,并当班归还。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安静。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1.请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办理充值和上机。

2.凭借阅证账号和密码自助登录上机,一人一机。如因计算机存在问题,可自行

注销,更换至另一台计算机。

3.读者上机不准玩游戏,不准浏览、下载不健康的文字及图片,不得发布违法或不良信息;不准改动电脑系统设置及已安装软件;不准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有意修改、删除磁盘系统的用户资料;不得自带私人计算机进入电子阅览室使用。

4.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桌椅、计算机及其他物件,不得随意摆弄计算机所有配件和开关空调。若遇到机件故障,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5.不得在室内饮食、抽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6.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在桌面、机箱上涂写及乱丢杂物。

7.电子阅览室是专门为读者提供上机的场所,不做自习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