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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新站首页>>读者指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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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须知

1.请入馆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读者凭学校所发本人一卡通或图书馆所发借阅证进馆。

3.雨天期间,敬请各位读者将所携雨具妥善存放于图书馆大门外指定区域,切勿携入馆内。

4.正确使用储物柜,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

5.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6.保持馆内肃静,维护馆内清洁。

7.爱护书刊,爱护公物,严禁在书刊和公物上乱涂乱画。

8.经过出口通道时,防盗系统如发出报警信号,请配合值班人员进行相关检查。

9.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接乱拉电线,不乱用电器。

10.为确保安全,图书馆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违者重罚。

11.留心观察消防指示灯位置、消防安全通道走向、消防器材放置地点。

12.遇到突发事故,冷静沉着应对,及时报告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撤离。

13.每次离开图书馆时请务必带走所有个人物品。

储物柜使用管理规定

读者可以带笔记本、草稿纸和笔进入图书馆各书库、阅览室,所携带雨具及书包、非本馆书籍等分别存放在本馆门前雨具存放处和各楼层储物柜内,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储物柜只供当天到图书馆的读者使用,不作他用。

2.储物柜内仅存放书籍、书包等物,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请勿在柜中存放食品、饮品、违禁物品和腐蚀性强的物品。

4.本馆免费为读者提供储物柜,读者可凭一卡通开箱使用,但不视为本馆保管物品。所存放物品如有丢失,本馆不承担相应责任。

5.储物柜仅限在本馆开放时段(每日上午 8:00 至晚上 10:20)使用,禁止将物品存放过夜。每晚 10:20,储物柜将自动开启,工作人员会统一清理箱内物品。请读者严格遵守此规定,以免造成个人物品损失。

6.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坏储物柜相关部件。若违反规定,将依照本馆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相应惩处。

一、借书规则

(一)基本要求

1.所有读者凭一卡通借阅书刊资料。

2.读者所借书刊,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读者应妥善爱护和保管所借书刊,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按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4.本校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学生因毕业等原因离开学校前,须将所借书刊资料全部归还,方予办理离校手续。校外读者不再需要本馆服务时,须将所借书刊资料全部归还,方予办理退证手续。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可借阅中文图书20册、外文图书10册,借期三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期45天;可借阅期刊合订本2册,借期两周。

2.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可借阅中文图书10册、外文图书5册,借期两个月。

3.在读研究生可借阅中文图书20册、外文图书10册,借期两个月。 

4.函授学员和短期培训班学员可借阅中文图书5册,须在培训结束前清还。

5.校外读者可借阅中文图书5册,外文图书3册,借期三个月。

(三)借书应注意的事项

1.读者借出书刊前应认真检查,如有批划、污损、缺页等现象,须向工作人员反映,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若还书时工作人员检查所借书刊有上述现象,不管是否本人所为,均按照本办法第三条处理。

2.读者借书必须办理借书手续,否则按私自取走书刊处理。 

3.鼓励读者使用自助借还书设备。

(四)借书逾期处理规定

为了加快图书流通,借书逾期每册每天支付违约金0.1元。

二、办证、退证手续及证件使用规则

(一)办证方法

所有读者按学校规定办理一卡通。批量进校学生统一开通借书功能。教职工、函授学员和短期培训班学员、校外读者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图书馆开通借书功能。

(二)补证方法

如遗失一卡通,统一到学校一卡通中心补办,然后到图书馆申请恢复借书功能。

(三)退证方法

1.毕业离校的学生离校前自行前往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资料。

2.退学的学生离校前自行前往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提交退学通知,即可办理退证。

3.休学、转专业、入伍和复学的学生,须本人到图书馆出示相关证明,办理信息更新手续。

4.教职工调离本校前自行前往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资料。

5.函授学员和短期培训班学员须在培训结束前自行前往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取消一卡通借书功能。

6.校外读者不再需要本馆服务时,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申请取消一卡通消借书功能。 

(四)一卡通、借阅证使用规则

1.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挂失。挂失前借出的书刊由本人负责。

2.借用他人一卡通进馆者,持卡者和授卡者各停止借书一个月。

3.借用他人一卡通借书者,持卡者和授卡者各停止借书三个月。

4.拾到他人一卡通借书者,按私自取走书刊处理。

三、损坏、遗失书刊赔偿办法

(一)损坏书刊(如批划、涂改、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书刊原价付50%的赔偿金。如损毁程度较严重,需加工整修始能继续流通者,按书刊原价赔偿,并须交加工费5元。

(二)严重损毁书刊(剪裁、撕割、拆毁等),无法加工整修以继续流通者,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同时每册交加工费20元。否则按遗失书刊的规定赔偿。

(三)遗失书刊,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同时每册交加工费5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偿: 

1.1987年后出版的图书,复本数1册,按原价10位赔偿;复本数2册,按原价7倍赔偿;复本数3册,按原价5倍赔偿;复本数4册以上,按原价3倍赔偿。期刊或报纸合订本按原价10倍赔偿。

2.1987(1987) 前出版的图书,复本数1册,按原价40倍赔偿;复本数2册,按原价30倍赔偿;复本数3册,按原价15倍赔偿;复本数4册以上,按原价10倍赔偿。期刊或报纸合订本按原价15倍赔偿。

3.多卷书或多册(集)书,复本数1套, 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价格赔偿,赔偿率按本办法第(三)条第12款规定计算;复本数2套以上,各卷(册、集)书上有标明价格的,按所遗失的该书价格计算赔偿率;原书以成套定价的,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平均每册计算,赔偿率按“三、损坏、遗失书刊赔偿办法”第(三)项第12点规定计算。

(四)损坏、遗失书刊,应及时向图书馆借书处报告,并在两个月内办清赔偿手续,过期不办者,暂停其借书权利。如遗失或损毁书刊是逾期未还的,还要进行逾期处理。 

四、凡私自取走书刊资料,或未经办理借出手续携书出馆者,交所在单位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产生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上缴学校账户。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档案馆)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书库(阅览室)管理规定

中文书库借阅规则

1.本书库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索书。

2.若长时间离开及闭馆,请读者将个人物品全部带出书库。

3.请勿携带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需要外借的图书,请读者将其拿到一楼借还书处办理借出手续。

6.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7.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8.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外文书库借阅规则

1.本书库图书实行全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索书。除外文期刊外,其余图书均可

外借。

2.若长时间离开及闭馆,请读者将个人物品全部带出书库。

3.请勿携带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需要外借的图书,请读者将其拿到一楼借还书处办理借出手续。

6.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7.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8.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保存本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是我馆入藏各类图书的保存本,不予外借。

2.库内图书实行开架阅览,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参考工具书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实行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美术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实行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柜内书刊请工作人员打开后

取阅。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馆领导批准,并押证、登记,贵重画册不

予复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福慧书库阅览规则

1.本书库实行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库自行索书并于本书库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库内图书阅后请放回原处或书刊回收车。

5.如需将图书带出书库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并押证、登记。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书库整齐、清洁、安静。

现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报刊实行全开架阅览,不予外借。

2.读者凭借阅证入室自行取阅,并于本室内阅览。

3.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4.读者每次只能取阅一本报刊,阅后请按封面上的架号将报刊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

5.如需将报刊带出室外复印,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登记,并当班归还。

6.请读者爱护报刊资料,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安静。

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请读者凭借阅证入室。

2.请勿携带书包、零食、饮料、雨伞等物品入库。

3.阅后请将报刊放回原书架或制定位置。

4.室内报刊合订本教师可外借两册,借期14天;学生不外借。画报及报纸合订本概不外借。

5.如需复印报刊资料,请先经过工作人员同意、登记,并当班归还。

6.请读者爱护书籍,请勿批划、污损、撕页、剪割等,违者要照章赔偿。

7.请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安静。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1.请读者预约上机。

2.凭一卡通账号和密码按预约座位自助登录上机,一人一机。如因计算机存在问题,可自行

注销,重新预约更换至另一台计算机。

3.读者上机不准玩游戏,不准浏览、下载不健康的文字及图片,不得发布违法或不良信息;不准改动电脑系统设置及已安装软件;不准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有意修改、删除磁盘系统的用户资料;不得自带私人计算机进入电子阅览室使用,不得在室内充电及使用个人电器。

4.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桌椅、计算机及其他物件,不得随意摆弄计算机所有配件和开关空调。若遇到机件故障,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擅自处理。

5.不得在室内饮食、抽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6.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在桌面、机箱上涂写及乱丢杂物。

7.计算机自带还原功能,离开时请及时拷贝个人资料,以免丢失。

7.离开时请随身带走个人物品,闭馆后遗留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处理,一旦遗失,责任自负。

8.电子阅览室是专门为读者提供上机的场所,不做自习用途。